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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开办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6:00:07  浏览:815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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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开办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开办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的通知

(银监通〔2004〕84号 2004年9月24日)


各银监局:
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外资银行依法开办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的规定,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属于“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银行如开办此项业务,应根据《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银监会提出申请。
银监会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银监会将按照《细则》第九条规定的审慎性条件对外资银行开办该项托管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批。
三、银监会负责对外资银行将业务范围扩大到从事该项托管业务进行审批,不负责其托管行资格的审批。外资银行应根据《办法》规定办理获得托管行资格的相关事宜。
请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内容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及外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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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府发〔2004〕6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九日

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200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整顿市场秩序和规范执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整合执法力度,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是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城市,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努力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监控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

我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城郊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乡镇小型超市、小型加工企业或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乡村代销点等为重点对象,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四个重点环节,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贯彻“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集中主要力量,加大打击力度,解决重点目标,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四、整治目标
(一)我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
(二)我市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达到0。
(三)我市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达到90%;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大型市场、超市建立并落实《食品质量保障制度》,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四)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实现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五)我市辖区内学校食堂和餐饮业90%以上的单位要实施量化分级制度。
(六)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专项整治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

1、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控制和禁止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杜绝内源性污染。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及滥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2、切实加强对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和监测。进一步完善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监督管理和监测体系,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全面加强监管工作,开展对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测,实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采收(屠宰)前检测制度,实施批发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对销售农产品的销前自检制度。完善已建立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立新的监测站。

3、全面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加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力度,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经营加工病害畜禽及其它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全面遏制病害畜禽及其它动物产品上市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4、加强监测督查。重点对全市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实施以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为主的例行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进行跟踪督查,对监测结果农产品不合格率较高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实行内部通报或公告(曝光)。
整治工作由农牧部门牵头。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加强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得生产。特别是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2、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特别是强化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婴幼儿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等使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面粉、肉类、婴幼儿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3、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许可证。

4、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频率。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
整治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

5、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坚决取缔设施简陋、污染环境、不能保证肉品质量的生猪屠宰厂(场)。建立和完善定点屠宰厂(场)自检机构,确保屠宰加工环节质量,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流通。
整治工作由贸粮部门牵头。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2、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质量保障制度》,重点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

3、加强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查。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4、加大虚假商标、广告和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整治。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刷企业要加大其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整治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
(四)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
1、强化对餐饮业,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餐馆的检查和监督。
2、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

食品商场(超市)严格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经营,加强所有食品商场和超市经营的散装食品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的可溯源性,提高食品经营环节的卫生安全,促使商场(超市)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保证消费者购买到安全食品。
3、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以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农家乐、中小饮食餐馆的检查和监督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整治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
(五)突出开展儿童食品的整治

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要把儿童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对全市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实行严格的婴幼儿食品市场准入,建立健全既确保食品安全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出市场。
(六)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切实解决以罚代刑问题。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确保办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员逃匿。
六、对整治工作的要求
强化区(市)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的好转。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各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沟通工作信息,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部门职责

1、市农牧局负责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资打假,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和管理,实施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的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查。

2、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指导和督促生产领域食品质量治理整顿;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面粉、肉类、婴幼儿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督促经营者建立落实《食品质量保障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出市场。加大虚假广告、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整治。严厉打击注水肉的违法行为。

4、市贸粮局负责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的清理整顿,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粮油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环节农药残留量超标等食品安全的整治。

5、市卫生局负责加大食品卫生监测、抽检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和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餐馆等餐饮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6、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查处暴力抗法案件;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和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办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各职能部门联动:
1、证照的年检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

证照的年检及相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相关证照进行年检,在年检中确认为证照无效或吊销证照的,应在确认无效或吊销证照后次日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2、日常检查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证照不全或无效,生产经营环境卫生状况不符合法定要求以及食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等违法、违纪行为,应按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在次日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3、食品质量抽检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对食品质量及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抽查。在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应按各自职能依法查处,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在查处后次日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4、有关食品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配合工作

各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按各自职能依法查处,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在查处后次日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
(四)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大力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将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市级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明确工作职责和执法程序,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讨和建立我市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地方政府职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确定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每月上报一次。

材料上报至成都市卫生局法制处。
联系人:龚怀宇 张叶茂
联系电话:86259910
传 真:86634707



关于表彰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的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表彰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工商联:
  为了表彰近年来民营企业在扩大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的贡
献,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在这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的良
好社会氛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表彰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
企业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170号)精神,决定授予在扩大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5家企业“全国就业
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称号,颁发“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奖牌。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为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商联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工作,引导民营企业
努力扩大就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在发展经济和社
会事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名单
(计125户)

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千喜鹤集团
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联集团
河北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企业集团
湖南九龙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富可达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渔阳集团
东方集团
山西皇威实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东方大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维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劲牌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企业集团
四川大陆集团
正泰集团
吉林德全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运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联众集团有限公司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葫芦岛宏跃集团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
山东翔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丹尼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宝乐器有限公司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汀汇鑫棉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邵阳县振文宏运集团
内蒙古兴和兴永碳素有限公司
大庆市振富企业集团
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
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州尧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南方集团
江苏泰达纺织有限公司
四川德胜集团楚雄钢铁有限公司
连云港鹰游纺机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香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哈达集团公司
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
南昌市新华群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西域龙化工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康茂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韩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鸿泰交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汇和集团
山西襄汾有色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兰州兰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浩海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远宇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月坛商厦有限公司
贵州凯里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远洋眼镜有限公司
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鸿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龙泉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亿万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万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月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临湘市富食村
甘肃省武威市海石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吉荣空调设备公司
银川众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安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大理华兴企业集团
广东省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秦灶船舶工程总公司
合肥曼图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食品糖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上海永冠商业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大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蓝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天乐实业集团
辽宁工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大明宫建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瀚海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茂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正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压铸机床有限公司
上海世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利达(柳州)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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