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馆长暂离中国时须照会外交部礼宾司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8:47:49 浏览: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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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馆长暂离中国时须照会外交部礼宾司的通知
外交部礼宾司
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馆长暂离中国时须照会外交部礼宾司的通知
(97)礼字第13号
各国驻华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向各国驻华使馆致意,并请协助如下:
各国驻华使馆馆长在任职期间,因公或因私需暂离中国时,请将离华的确切日期、临时代办的姓名和外交职衔及时照会外交部礼宾司。馆长返抵北京时,亦请照会礼宾司。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印)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二日于北京
卫生部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动物防疫等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做好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禽流感防治工作。
二、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分片分区负责,落实监管职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经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及禽肉;2、集贸市场内经营鲜活畜禽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是否按规定分开设置,鲜活畜禽经营区域是否定时清洗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3、经营餐饮服务的区域及周边规定范围内是否经营鲜活畜禽;4、现场制售禽肉的原料是否按规定索证和建立台帐记录等。对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要立即查处。
三、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集贸市场每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集贸市场要每日安排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对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交易进行专门检查,对发现的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配合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集贸市场外无证无照交易鲜、活、冻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禽肉产品违法生产经营举报电话。卫生监督机构对举报的情况必须认真核实,迅速作出处理,并保持与农业等部门的密切联系。
五、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实行重要动态日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包括:1、各地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情况;2、发现的违法行为情况;3、查处的大案要案情况;4、其他重要食品卫生动态等。有关报告方式和时限等请按照我部卫发电[2003]144号文件要求执行。我部将定期汇总各地执法检查活动进展情况,执行报告制度的结束时间由我部另行通知。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将设立的举报电话于2月6日前函报我部法监司。
卫生部
二○○四年二月三日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信息与统计工作,现批准《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 608-2011)
http://www.mep.gov.cn/pv_obj_cache/pv_obj_id_D1828706B72D808C0FBF775D31A05E510FDF0100/filename/W020110311341940049895.pdf
该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